ITSS(2017年)符合性評估受理時間表
2017年ITSS運維服務符合性評估注意事項:
1、持有運維服務能力成熟度二級證書滿一年,且擁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一級證書的單位,可申請運維服務能力成熟度一級符合性評估;
2、從事運維服務業務滿一年,且擁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一、二級證書的單位,可申請運維服務能力成熟度二級符合性評估;
3、持證單位在接受監督評估(四級除外)時,應選擇一名獨立評估師參與現場評估;
4、持證單位(四級除外)需延續證書有效期的,應在證書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完成再評估,并由評估機構向ITSS分會提交材料參加專家評審:
(1)通過專家評審的,換發新證書;
(2)未通過專家評審的,持證單位可選擇整改三個月或降級。整改期滿后由評估機構重新申報,重新申報仍未通過專家評審,按降級辦理。降級單位申請更高等級的,須間隔六個月后按照新申請程序進行申報。
附:2017年信息技術服務標準(ITSS)符合性評估受理時間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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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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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詢設計通用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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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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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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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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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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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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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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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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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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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維通用要求和運維服務能力成熟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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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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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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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熟度一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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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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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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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熟度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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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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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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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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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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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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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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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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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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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維通用要求
成熟度三、四級
監督評估
再評估(換證)
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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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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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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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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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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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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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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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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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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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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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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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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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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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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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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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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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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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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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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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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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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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產品注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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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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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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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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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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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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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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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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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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